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,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,增强毕业生的自律意识,确保毕业生文明、安全、健康离校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、《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》、《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等规章制度,制定本暂行规定。
第二条 本行为规范中所指的毕业生是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。
第三条 毕业生要遵守法律、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做遵纪守法的模范,树立良好形象。毕业生应自觉提高自己的文明素养,自觉维护学校的教学、生活秩序;不在宿舍区大声喧哗,不露宿操场、不酗酒滋事、不乱扔乱摔东西。毕业生离校前要搞好宿舍卫生,确保宿舍内电话、床、桌、门窗及玻璃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。毕业生必须遵守校规校纪,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和公共设施。严禁赌博、斗殴、吸烟、起哄、摔砸东西,注意节约水电、粮食,按时就寝,不得留宿校外人员。毕业生之间要珍惜同窗友情,团结互助、以诚相待、相互勉励、共同进步。
第四条 为了严肃校纪,树立良好校风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,杜绝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和违纪行为,对毕业生出现的违纪行为,学校将严格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,决不姑息。对离校期间违纪毕业生的处罚,根据《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相关条款和违纪情节,加重一级处罚。
第五条 对毕业生的纪律处分分为: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开除学籍五等。
第六条 为了减少工作环节,及时、迅速、有效地遏制毕业生违纪事件的发生,在毕业生离校期间,系(部)有权直接对发生一般违纪行为的毕业生给予纪律处分;对跨系(部)的毕业生违纪事件,由学生工作处、后勤处会同相关系(部)调查处理。
第七条 针对毕业生离校期间影响恶劣的违纪行为,学校决定对有下述违纪行为之一者,按照《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从重处罚:
1.在公共场所乱烧、乱摔、乱砸物品者;
2.破坏公私财物、公共设施和其他物品等不良行为方式来发泄情绪造成不良后果者;
3.聚众酗酒、滋事、打架斗殴者;
4.违反学校规定,又不听管理人员劝阻,出言不逊,行为不羁者;
5.不遵守学校作息制度,在宿舍饮酒、打牌,大声喧闹,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,影响恶劣者;
6.侮辱、诽谤、谩骂、围攻、恐吓、威胁或蓄意报复学校工作人员者;
7.办完离校手续后,故意违反校纪校规者。
出现以上违纪行为的毕业生所受处分归入学生档案,档案已发的,寄往用人单位。受开除学籍处分的,其档案退回家庭所在地。违纪毕业生触犯刑律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第八条 毕业生离校前须按离校通知单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,不得弄虚作假、无理拖欠。否则,暂缓毕业。
第九条 本暂行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 本暂行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